通过阐述镜像神经元在社交过程中的作用,探讨人际之间的自我效能流动过程

在上篇文章中,我研究了如何通过对自身的调控来实现自我效能。本文将承袭前文的研究结果与理念,将相关理论拓展到人际交往之中,进一步探讨人际之间的自我效能流动过程。

首先阐述自我效能流动这一概念。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不同而导致一方的自我效能增加或减少,而另一方的自我效能也表现出相同或相反的增长趋势,这一现象可以被笼统地概括为自我效能流动。

有一种流行说法用“能量”这一概念来衡量人的积极程度。这种说法认为不同性格的人具备的“能量”是不同的。在人和人的交往过程中,能量既有可能因其他人的感染而得到增长,也有可能被其他低能量的人窃取剥脱。这与本文研究的自我效能流动现象十分相似。这一说法还特别衍化出了对所谓“高能量”的人和“低能量”的人的区分。结合上一篇文章所述,我认为所谓能量其实就是人的额叶皮层的活性程度。在不同个体之间,一个人能通过自身的活动对周围的人施加影响,从而加速刺激其他人的腺体分泌、帮助他人恢复和维持额叶皮层的高度活性,这样的人也就是该说法流派中的高能量的人。

为了进一步扩展对自我效能流动的分析,本文引入一个叫做“镜像神经元”的术语。镜像神经元是人体中确切存在的一类神经元,可以帮助人类快速地理解和学习其他同类的行动、情感与思想。在后续的分析过程中,我会对镜像神经元的作用进行一定的夸大处理,以简化和略去一些繁琐的生物分析过程。

可以认为,自我效能流动现象的本质,就是个体之间通过镜像神经元感知同类行为,并受到对应影响的宏观表现。接下来,我将结合镜像神经元这一概念来分析所谓的能量学说。

能量学说认为,高能量的人一般能通过和其他高能量的人产生密切联系来维持和增长其能量。这可以认为是同类之间的镜像神经元的相互模仿印证导致的。从个体的角度看,人的自我效能的维系离不开兴奋性腺体的分泌。在好的环境氛围中,一个人的镜像神经元会预先假定其他人的高能量状态对自身带来的预期增益,并在与对方交往后切实地得到这一预期奖励,这时由奖励带来的腺体分泌会增强额叶皮层的工作效率,也就是自我效能得到了增长。

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地论证:提高自我效能,主动成为高能量者对于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很有帮助。人对其他同类的印象一般会因镜像神经元的临时感知而形成。如果被其他人的镜像神经元感知到了较高的自我效能,那么人们也会由此而产生相对应的预期奖励,这种尚未达成的预期奖励也会让人们对这个人的潜在评价升高。那要如何成为别人眼中的高能量者呢?由于个体之间的额叶皮层活性存在客观差异,如果一个人能精准地识别其他人的额叶皮层是否疲劳,以及对方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刺激、奖励或休息,并作出相对应的适当反应,那么这种较高质量的社交体验也就会形成其他人对自己的正面评价。如果自身的行为会对其他人造成压力,那么相对应的,自己的社交评价也就会随之降低,这也可能为自己带来其他的风险。

能量学说还认为,低能量的人会让与其交往的人的能量降低,甚至低能量的人有可能会主动损害和窃取其他人的能量。这一现象可以解释为,高能量者的镜像神经元接收了来自低能量者无意或有意制造的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造成的压力使得兴奋性激素的分泌减少,难以满足额叶皮层维持高活性的需要,最终导致了其能量被损害。之所以会有无意识损害他人能量的现象,一般是因为双方的压力水平不对等而导致的。比如一个正在娱乐的人被另一个正在承担压力的人的镜像神经元所感知,这种无意的干扰信息会让压力承担者感到不适,从而损失了部分的自我效能。信息噪音也会使人承受更多的压力,如工作场合中其他人的行为会增加工作者额叶皮层的负担,这同样会损耗其自我效能。另外,很多不太道德的方法能有意地让他人的镜像神经元接收一些被人为制造的负面信息,并直接损害他人的能量。这些方法根据生效原理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可以概括为强制剥脱法,一类可以概括为欺骗剥脱法。

强制剥脱法一般是指先预设好被攻击者的“惨状”,从而假定一种霸凌其他人的爽感——也就是预期奖励,随后通过人身攻击等手段达成该预设的爽感奖励,这时,充分的满足感会进一步加速自身兴奋性腺体的分泌,也就实现了自我效能的提升。而被攻击者由于突然感到压力和痛苦,身体中的兴奋性腺体分泌减少,其效能就会降低。从表现上看,也就相当于被攻击者的效能流向了攻击者。强制剥脱法的成功实施一般离不开攻击者的经验积累,因为这一过程要求攻击者要时刻了解下一步该怎样做才能达成预期的“爽感”,同时还要尽量降低因目标还击而导致的效能损失。这类方法在现实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这里举几个代表性的例子:主动口头辱骂或故意冒犯他人,报复性行为,恶作剧行为等。

欺骗剥脱法,一般是指先预设一种强于他人的优越感,随后通过和目标的交互来印证这一状态,从而满足预设奖励,增加自我效能。在欺骗者的优越感被目标的镜像神经元感知到后,目标会因突然增加的压力而使其效能降低。这一过程看上去就像是目标的效能被窃取,转而流向了欺骗的施加者。不同于强制剥脱法对目标的直接攻击,欺骗剥脱法往往是主动或被动地出于某种虚伪的“好意”,而这种强烈的虚伪感也会无形中让目标感受到压力。欺骗剥脱法的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说教别人并使其信服、PUA他人、在能力不足的人面前表现出卓越的认知或能力、被能力不足的人羡慕或嫉妒等。

上述两种剥脱法的危害之恶劣,使得受到影响的目标一般很难抵抗这种自我效能的流失。实际上,一个人只有在能为其他人提供不可替代的较大价值时,被其他人剥脱效能的可能性才会降低。当然,一些人因为自身所承担的压力过于巨大,迫切地需要通过剥脱法来刺激自身腺体分泌,缓解自己的压力,这类人也会表现出更强烈的攻击欲望。除非他们自身的高压处境得到缓和,否则,他们的恶意行为很难完全消除。而除此之外,在自身不具备能对攻击者的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威慑时,也唯有尽量远离可能的攻击者这一条路了。

在实际的人际交往过程中,利用高水平自我效能之间的增量聚集效应,以及通过剥脱法损害他人效能并提高自我效能,二者的实践过程往往是有机且紧密的。并且,由于社交带来的能量流动现象的波动常常超出了个体的负担能力,我认为:只有通过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自己对别人的价值,远离不必要的干扰,避免对别人造成压力,并尽量维持自身的高水平自我效能,才能规避大部分的社交危险和人际关系困境。结合上一节的内在自我效能维持方法,相信通过多种技巧的结合,实现长期高水平的自我效能也就不是一件不可能达成的事情了。


我只是一座桥,架设在我之所无和我之所愿之间。 ——费尔南多·佩索阿《惶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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